武松是施耐庵所作古典名著《水浒传》中的特别重要人物。武松原籍清河县,因其排行第二,又叫"武二郎"。血溅鸳鸯楼后,为躲避官府改作头陀打扮,江湖人称"行者武松"。因为武松曾经在景阳冈上空手打死一只吊睛白额虎,所以"武松打虎"的事迹在后世广为流传。招安后,武松因随林冲等人在征方腊时痛失一臂,最终在杭州六和寺病逝,享年八十岁。武松的形象是比较高大的,有人评论他有鲁达之勇、林冲之良。
但武松并非一个有勇无谋的人,这其中便有个值得推敲的细节,那就是他杀潘金莲替哥哥报仇的一段,武松先解开嫂子的衣服再杀她,这是什么原因呢?是因为贪图美色?
原文是这么写的:说时迟那时快,那妇人见势不好,却待要叫,被武松脑揪倒来,两只脚踏住他两只胳膊,扯开胸脯衣裳。说时迟,那时快,把尖刀去胸前只一剜。。。
其实不然,潘金莲曾勾引过武松,要是武松对她有意思,也不会到现在才解开她衣服。其实,武松这么做事很机智的一种做法。我们来分析一下。
武松知道事情后第一件事不是去报仇,而是找人证物证,然后带着他们一起去告官,只可惜出人意料的是,官府驳回了武松的请求,理由是证据不全。没办法,武松只能采取报私仇的办法。
报私仇也是要冷静处理的,武松找来街坊邻居,让他们作证写下潘金莲与西门庆苟合的事件经过。然后逼着潘金莲和王婆将谋害武大郎的过程如实交代,并让邻居记录。这才开始复仇。
那为什么要扯潘金莲的衣服呢?原来这涉及到宋朝的一条规定:杀人罪分为谋杀、故杀、斗杀等几种类型,其中前两种要偿命,但特别规定斗杀不用偿命。
斗杀也就是打架斗殴时失手杀人。武松复仇时撕扯对方,又让邻居记录在案,就是为了营造一个斗殴现场。
一个斗杀,使得背负两条人命的武松最后只受到发配的处罚,比起死刑好太多。显然,熟知法律的武松巧妙利用法律规定,既报了仇又保全了自己。
这里顺便提一下王婆,从西门庆勾搭潘金莲再到潘金莲杀夫,王婆都是牵线的关键人物,武松对她的痛恨丝毫不亚于另外俩人,但武松却留了她一命,一方面是让她做个人证,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武松很清楚王婆会有什么下场。
果然,按照宋朝律法,王婆被处凌迟之刑,下场比直接死在武松手里惨多了。
对武松来说,最光彩的事不是打虎,而是做都头。武松不是混人,但是功名心很强,善于为自己打小算盘。在阳谷知县抬举他时,脑袋转得快,武松那一瞬间想:当初宋江不也是在县里吗。都头也威风十足,个人事务有士兵服侍。官场最锻炼人,武松和知县关系很好。为哥哥报仇一事的处理,看出他已经具有一定的分析运筹的才能,分寸把握拿捏得很好,也就是说他在很用心地做那个官。当时他很冷静,从证据的收集,到直接手刃两名主犯,武松既不连累证人,也不给邻居留下一个杀人狂的印象,也给自己留一条做好人的后路,这时候道德对其的约束力还很紧。机警而细致,就是武松与李逵相比的可塑之处。
可惜,后路是没有的,后面的武松就急转直下了。离开了官场,直至上梁山,他成为一个纯粹的绿林好汉。武松这样的选择,与梁山的丧失、众兄弟兵损将折的结局在其心中造成的悲凉。血溅鸳鸯楼,使武松成了一个滥杀无辜的人。在飞云浦桥头,“武松立于桥上,寻思了半晌,踌躇起来,怨恨冲天”,后路在哪里?自己向何处去?那一瞬间,武松是可怜的悲伤的,他没有依靠,只有一双拳头,一把刀。要知道,初出茅庐的武松并不是这样,没有打死人就把自己吓得流浪,第一次下杀手,打死的是景阳岗大虫。至于杀西门庆潘金莲,那是他们罪有应得,如果武松不先杀再报,西门庆就可能用金钱来平息,这也反映出武松对世事的洞察。
武松本是一个安分想过日子的人,可惜世道如此,被逼上梁山,英雄无奈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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