虽然我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情,但不说这是一个没有意义的问题—任何人为的活动都有失败的可能性,如果罪犯真的活过来了,那在程序上恐怕还挺麻烦的。
手机百度搜索一下,可以发现一些死刑犯“死而复生”的故事,当然全都是国外的。有些非常离奇,比如有的说美国有个死刑犯在坐上电椅之后没有死去,原因是执行的人忘记开电闸了,结果该人又多活了1年才被再次成功的执行死刑;还有的说某个美国死刑犯被执行注射死刑的时候,医生突然找不到血管,最终该人被暂缓执行;另有人说一个19世纪的英国罪犯在被执行绞刑的时候居然三次被卡住,最终被赦免了,“因为那是上帝的意旨”这些传说颠倒基本常识,实在让人难以相信,只能当故事听听。
关于我国死刑,根据最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解释大体归纳如下:
一、死刑判决,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做出,复核在高级人民法院,最终复核权在最高人民法院。
二、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,由高级人民法院交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。第一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,应当在七日内执行。
三、接到执行命令后,执行前,发现罪犯怀孕;可能另有其他犯罪;同案犯到案、被暂停或停止执行,可能影响罪犯量刑的;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由其他重大立功表现,可能需要改判的等情形,应当裁定停止执行死刑,交下级人民法院调查核实,根据调查结论,做出裁定执行、裁定不执行。
四、执行死刑前,罪犯或罪犯近亲属可出提会见申请;执行死刑前3日,应当通知统计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。
五、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式执行,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罪犯人格的行为。执行人员为法院的司法警察。
六、执行死刑后15内将执行情况,包括罪犯被执行前后的照片,上报最高人民法院;将家书等交家属,通知家属领取骨灰或尸体。
如今,应该不会再出现死刑执行失败就被赦免的事情了。当然,死刑的执行有可能因某些原因停止下来,是这些原因一定都是法定事由,比如我国刑诉法规定的暂停死刑执行的原因,这些法定原因中并不包含执行失败的情况——如果执行失败,原则上应该不间断地继续执行,直到执行致死。当然,对于注射死刑这种方式来说,也不能排除这样一种情况,即正在使用的药物无法让罪犯死亡,尽管这种情况发生的几率极小,但并不是完全不可能。如果这种情况真的发生,我觉得暂停执行是应该的。因为时至今日,哪怕是保留死刑的国家或地区也大多认为死刑的执行应当人道,不能给罪犯带来巨大的痛苦,如果罪犯因体质特殊等原因对药物有一定的耐受性,那么反复注射对他而言无异于巨大的痛苦。此时可以改变执行方式,以更有成功保障的方式(枪决)执行死刑。当然这一改变恐怕需要最高司法机关裁决,并且要重新下发执行命令方可实现。
刑事犯罪的后果
刑事犯罪是我国最严重的犯罪后果之一,在一般情况下面承担刑事责任,是要接受一定的刑事处罚,那么我们对于犯罪后他的后果具体是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呢?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刑事犯罪的后果问题的解答,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。
一、刑事犯罪的后果
一般来说,犯了罪就有相应的刑事责任,受到刑事处罚,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。
主刑有管制、拘役、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、死刑;附加刑有罚金、剥夺政治权利、没收财产。
但是我国刑法也有人性化的规定,不是所有犯罪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。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,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除了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、强奸、抢劫、贩卖毒品、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的都不负刑事责任;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,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,不负刑事责任;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,可以从轻、减轻或者免除处罚。
二、刑事犯罪有哪些,会受到什么处罚
1、危害国家安全罪:背叛国家罪、分裂国家罪、煽动分裂国家罪、其他。
2、危害公共安全罪:放火罪、决水罪、爆炸罪等。
3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:生产、销售伪劣商品罪;走私罪;妨害对公司、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等。
4、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:故意杀人罪、过失致人死亡罪、故意伤害罪等。
5、其他。
犯罪按照主观意态可分为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。故意犯罪是指主观希望或者放任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产生的一种犯罪,如故意杀人,其主观故意就是为了要人命,盗窃,主观故意就是为了要偷到人的钱财。
过失犯罪是指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而发生的犯罪,如一般车祸而撞死人,超速而来不及刹车,导致撞人死亡等,这就是过失犯罪。实刑是指管制,拘投,有期徒刑,无期徒刑和死刑。
实刑是相对附加刑来讲的,附加刑包括罚金,剥夺政治权利等。受刑事处罚可包括实刑,也可包括附加刑,在我国,附加刑可单独适用。
三、刑事案件请律师有用吗
如果经济上有能力,建议早一点委托律师。
刑事案件,分三个阶段,公安侦查阶,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,法院审判阶段。
只要当事人无论涉嫌什么罪,只要未经法院判决定罪,都不能称为罪犯,也就没有案底,所以请律师最好介入的时间是公安侦查阶段,因为在这个阶段,公安机关不允放家属或亲属探望,只有律师可以见到当事人。
并且刑事案件委托律师越早对案件的最终处理越有利。在侦查阶段,或者人一被采取强制措施(拘留)就委托律师介入最好。
有律师的介入,可以更早的了解案情,因为他的口供还没有成形,律师可以提醒他怎么说,会告诉他哪些对他不利。
再者,律师的介入,可以有效地避免刑讯逼供的发生,没有律师的介入,大部分在侦查拘留阶段会受刑。如果有律师,可以告诉律师,律师可以为他申诉控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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